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1,628,550 | ******医院妇女儿童分院儿科设备采购项目 | 详见谈判文件 | 1 | 1,628,550 |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三类)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含第三类);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含第二类);
(3)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注:1)特定资格要求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因系统上传附件后,供应商无法获取查看,资格预审时不审查该部分资料;
2)根据湘财购【2022】17号文《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范本详见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证。供应商自己注明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