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B************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2025年住宅小区积淹点及排水口整治项目已经由******委员会以关于2025年住宅小区积淹点及排水口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泰高新发改[2025]2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区级政府投资项目集中建设中心,招标代理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5年住宅小区积淹点及排水口整治工程-设备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地点:东润第一城、盛和花园小区、凤凰 21、恒景国际
2.2工程规模:对东润第一城、盛和花园小区积淹点进行整治,新建雨水管网约300米、排水沟700米;对凤凰 21、盛和花园、恒景国际等小区雨污混流的雨水排口(约13个) 进行截流改造。
2.3工期要求: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B************001002 |
2025年住宅小区积淹点及排水口整治工程-设备安装 |
东润第一城、盛和花园、凤凰21、恒景国际花园的雨水泵站及智慧截流井的设备和相关配套设施的安装与调试等。 |
187.79 |
|
2.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货物进场付合同价的10%,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0%,验收合格满两年质保无质量问题结清。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 / 为准。
3.5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获取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5月12日00时00分至2025年05月16日23时59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
5.投标截止时间 |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04日09时00分 |
6.评标方法 |
6.1是否评定分离:否;
6.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具体方法如下: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4要求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财务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业绩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 投标货物清单 | 符合第五章“货物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诚信投标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其他 | 无本章3.2.3所列情形之一 | …… |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30分 技术部分: 55 分 商务部分: 15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97% (取值范围为95%-100%)。 ?******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价是指按本章3.2.4款修正后的投标报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2.3(1) | 投标报价(30)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 30 )分 |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2.2.3(2) | 技术部分(55)分 | 项目实施方案 | 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优得13分,良得8分,差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难点及关键性技术问题把握是否准确,所提出的措施是否有效可行,优得13分, 良得8分,差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 根据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设备安装调试方案。方案完整、合理、科学,优得12分,良得8分,差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 为确保本项目验收合格制定的其它措施或方案等,优得12分,良得8分,差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 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等进行评审,优得5分,良得3分,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2.2.3(3) | 商务部分(15)分 | 人员(6分) | 拟派本项目配备的人员:低压电工、焊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持有上述工种上岗证或合格证或从业资格证得6分,每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注:1.同一人员不重复得分; 2.需提供上述人员证书原件扫描件以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业绩(4分) | 投标人2022年4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具有类似智慧截流井相关业绩,单个合同金额150万元以上的得4分。 注: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体系认证 (3分)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提供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专利证书 (2分) | 投标人具有智慧截流井专利证书的得2分。 注:提供专利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区级政府投资项目集中建设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泰州市高港区金港中路119号 |
地址: |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 |
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人: |
姜女士 |
电话: |
0523-****** |
电话: |
0523-****** |
|